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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小学毕业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6/1 7:46:11 来源:枞阳小学 作者:佚名 浏览次   【字体:

关于2013年小学毕业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一贯制学校:

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提高小学教学质量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各校要加大教学质量监测力度,不断总结和提高小学教学质量。取消小学升学考试以后,小学毕业教学质量监测是对小学毕业生学习水平的监测,也是对小学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衡量。经研究决定对小学毕业教学质量进行监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小学毕业教学质量监测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全县统一命题、制卷,试卷分值均为120分,考试时间全县统一为618日上午。

 

8:00-9:30

10:00-11:30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小学毕业教学质量监测由各中心学校组织实施。考试期间,教育局派巡视组检查考风考纪。

2、各校切实做好试卷的保密保卫工作,考试时间各地不得任意更改,不得违背考试规定提前将试卷拆封(开考前10分钟拆封),不得在考试期间将试卷及其考试内容外传,对违犯规定或工作失误造成试卷失密的将坚决追究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3、试卷于617由印刷厂送至各中心学校,请各校做好试卷接收工作。试卷费两科共按1元于65上缴教育局财务科,所需经费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4、各校于65前将试卷份数发往邮箱:ahzy163@163.com

三、教学质量监测的评定

关于小学毕业生学习水平评定工作,各校按照小学生素质报告册“等级+特长+激励性评语”的评价体系进行。中心学校要运用小学毕业教学质量监测建立并逐步完善对小学办学水平的全面评估,考试成绩应作为评价小学学科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成绩的重要依据,但不得公布。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各校要组织教研人员通过试卷分析,了解小学各学科的教育教学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小学教学的指导和教学质量的评价与监控。

枞阳县教育局

201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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